分级系统为残疾人体育的竞技性和竞争性提供了一个解决办法。参加残疾体育的运动员会有不同程度的身体损伤,从而导致竞争劣势。因此,为了最大限度地减少身体损伤对运动成绩的影响,并确保运动员的成功取决于技能、体能、力量、耐力、战术能力和专注力。这个系统就叫做分级系统。
分级决定了谁有资格参加什么残疾运动,它根据残疾人的活动限制,将不同程度的残疾人分为不同的体育等级。
残奥运动为那些在身体上、视力或者智力有障碍的人提供了参加体育运动的机会,以下10种身体损伤有资格参赛:肌肉力量受损、被动活动范围受损、肢体残缺、四肢长度不一、身材矮小、肌张力过高、共济失调、手足徐动症、视觉障碍和智力障碍。
分级系统因体育项目而异,由管理每个项目的体育联合会制定。体育联合会还时常对分级系统进行审查。
各体育联合会决定哪种类型的残疾能够进行他们的项目。有的残奥项目只为某种残疾而设计,比如盲人门球,只能有视觉障碍的运动员参加。也有些运动,比如田径和游泳,对患有任何以上残疾的运动员都开放。
体育联合会还决定了一个运动员要达到什么样的残疾程度才有资格参加他们的运动。只有残疾程度严重到足以影响到运动表现,运动员才有资格参赛。这就是所谓的最低残疾标准。如果一个运动员没有达到最低标准,这个标准并不质疑身体损伤的存在,它仅仅意味着该运动员不符合体育联合会制定的参加某一项运动的资格。
由于不同的运动需要不同身体能力,逻辑上来讲每项体育运动都有自己的分级系统。比如,手臂损伤对田径运动中跑步成绩的影响程度小于对游泳成绩的影响程度。
关于分级系统的更详细说明,请参考残奥会[分级版块] https://www.paralympic.org/classification。